关于拟认定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1-08-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根据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的要求,县消保委自4月份开始启动全县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经企业(店)自愿申报、各消保委分会(辖区市场监管所)初审、消保委秘书处复审核查、征询县消保委各委员单位意见,拟将以下20家单位认定为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1年8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反映。电话:0556-4181951,邮箱:406360926@qq.com。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附:拟认定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太湖县百里镇毛香姑娘农家院
2、太湖县妈咪宝贝生活馆北中店
3、安徽栀子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太湖县宇辰园农庄
5、太湖县新仓镇中心幼儿园(食堂)
6、太湖县新仓康泰大药房
7、安徽怀恩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8、太湖县永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太湖县戴妹酒楼
10、太湖县牛镇大酒店
11、太湖县弥陀镇博信购物中心
12、太湖县盛鸿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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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太湖县雷氏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安徽山里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里郎国际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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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太湖福来康大药房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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