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钱款的客人被阻拦 商家的做法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时间:2021-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咨询内容】
消费者陈先生向我委来电咨询:他在一家旅店内住宿,该店设施陈旧,他对其服务非常不满,在告知前台服务人员后准备离开旅店。旅店服务人员将其拦住,并拨打了报警电话。他认为旅店扣留他并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该旅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权,他是否能够要求旅店赔偿他精神损失?
【咨询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信,恪守承诺。
该旅店的服务人员在陈先生没有支付房款的情况下,对其离开的行为进行了关闭店门的阻拦,并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该服务人员的行为属于合理的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陈先生无权要求旅店赔偿他精神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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