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消协首先在全省取得事业法人注册登记
时间:2021-06-0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金昌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有利于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提出发,通过与市编办的反复沟通,最终于2021年6月1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登记,核定事业编制11名。金昌市消协是十几年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长期以来,接受市民政局的监管,按照一般的社会团体组织管理,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民间社团组织相关活动。同时,市消协又接受市财政全额拨款。这样的组织机构管理形式,使消协组织多年来的日常工作开展不顺畅,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后,消协组织公益性维权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此次改革,理顺了金昌市消费者协会日常办事机构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管理的性质,为下一步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提标进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gs12315.com/web/msgshow.action?psite=html&sId=356&typeCls=3&clssid=
最新信息
- 2021-06-05中国农业科学院智能烘干技术...
- 2021-06-05李强会见朝鲜劳动党总书记、...
- 2021-06-05海南“双节”26场赛事点燃...
- 2021-06-05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
- 2021-06-05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
- 2021-06-05国庆中秋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
- 2021-06-05李强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
- 2021-06-05境外网络达人甘肃丝绸之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