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消保委家装专委会打响第一枪 成功调处一件法人变更引起的家装纠纷
发布时间:2024-09-27 22:15:10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消费者刘女士欲定制滁州某家居公司16800元套餐,被商家推荐选了39800元套餐,交付定金后反悔,经与商家协商后,在合作协议上备注了可选16800元套餐,近期,消费者要求商家按照16800元套餐履行协议,商家要执行39800元套餐,不认可消费者所执协议上的备注,经多次协商仍未解决。
9月20日,刘女士投诉到市消保委。了解情况以后,市消保委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商家说明问题,商家解释由于消费者是2021年11月签订合同,2022年3月已更换法人,法人在更换时是按照39800元套餐交接账目,商家手上的协议并没有签字同意更换套餐的备注,商家拒绝调解。
9月24日下午,市消保委组织消费者到商家现场调解,并邀请刚成立的家装专委会主任武运坤参加调解。经过双方说明情况并拿出证据质证以后,双方的观点都有理有据,矛盾点就在于新接手的商家和消费者各自所执协议一个有备注,一个没有备注,双方都很委屈,原来的老板已与新老板交接完毕联系不上了,不论按哪方的协议继续履行对另外一方都造成损失,商家一开始拒不让步,消保委主持人和家装专委会主任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阐明观点,分析利弊,从互利共赢的长远目光看,提出了让双方损失都降到最小的折中方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商家承诺在16800元的套餐的基础上,增加消费者购买该店部分产品享受市场标价六折优惠,消费者刘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这场一开始商家的坚决不配合,经过多方斡旋、几经波折,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圆满落幕。
滁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合同之前要多考察,综合比较,没有考虑好不要急于签订合同,变更合同和补充合同条款,一定要一式两份并签字加盖公章,特别是口头承诺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确保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合同履行战线不要拉太长,以免中间出现变故。滁州市消保委将持续加大消费者投诉处理力度,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联合调解等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4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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