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发布时间:2024-09-25 04:17:09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近期,湖南省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商家在公共场所或短视频等平台上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结果领养时被强制捆绑各种消费。有消费者领养宠物后,被商家引导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约定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280元购买宠物用品,为期18个月,即使后续宠物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8个月宠物用品。如果要解除协议,消费者还需支付远超宠物市场价的违约金。
为此,含山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小心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的“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选择网购时,应当了解相关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上私自交易购买活体宠物,避免进行私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
二是查看检疫证明谨慎选购。活体宠物一定要有相应的检疫证明,购买宠物前,应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检疫证明等证件,也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疫苗接种证明,没有打相应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的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选购宠物前可提前学习了解相关的选购知识,提高选购能力,避免买到带病宠物。
三是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责任。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血统、性别、月龄、疫苗记录、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特别要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宠物出现传染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及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逐条阅读各项合同条款,避免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要写入合同条款,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四是留存购买凭证依法维权。实体店购买宠物时,要注意向店家索要并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定的购买合同;线上购买宠物时,要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不要私自添加微信交易,避免上当受骗。当遇到消费争议时,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4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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